赫章县棚户区改造全面开展
| 招商动态 |2016-06-08
今年,赫章县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、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,多渠道筹措资金,全方位推进工作,棚户区改造全面展开。
一是强化制度建设,提供政策保障。县政府先后出台《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》、《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实施办法》、《棚户区改造综合治理实施意见》、《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》,明确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思想,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,为棚户区改造提供政策支撑和必要保障。
二是科学决策,统筹规划。采取老城区与新城区,棚户区与城中村、城边村相结合的方式,统筹改善人居环境,提升城市形象。目前已完成地质队、后河片区2000余户的房屋丈量工作,签订老城区,东、西城区房屋征收协议205户,腾交房屋205户。水务局、五交化改造点房开项目全面动工。同时,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,按照政府搭桥,居民自主购买和政府集中采购存量房源的形式,先后与新启动的5家房开企业签订安置回购协议,意向回购安置房8万平方米,现在已回购“金海岸”存量商品房716套,解决了地质队片区的住户安置。
三是因地制宜,综合整治。对规划区内的城中村,城郊村暂不具备拆迁改造条件的采取政府引导、群众参与综合整治方式进行改造。现已完成西屯片区的入户摸底工作,完成城中村道路、管网、路灯等基础设施初步设计,启动了风貌改造样板房建设。同时,推动旧宅综合整治向乡镇延伸。今年新增综合整治3250户,已签协议1522户,启动310户。
四是拓宽渠道,筹措资金。积极谋划和争取项目,将年度计划纳入国家棚改项目库,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.4亿元,中央预算内投资0.52亿元。分别向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申报专项建设基金1.4亿元,到位1.04亿元。拟向国开行贷款4.84亿元,农发行7.8亿元,目前已按两行要求将项目调整打包和完善相关资料。根据农发行反馈的信息,已同意放贷5.6亿元。加大县级配套,推动项目实施。棚户区改造中的土地出让收益,全额用于房屋征收与安置工作,实行专款专用,及时拨付,有力地保证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五是整合资源,提高效应。按照渠道不乱,用途不变的原则,整合交通、水利、保障性住房、生态移民等项目向城镇棚户区集中,充分发挥项目的整合效应。此外,强化招商引资,吸引和支持实力强的房开商和建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,目前已引进毕节鸿源、贵州汉阳、毕节智诚等10余家房开企业进驻赫章县参与棚户区改造。
